桑植縣2016年國土資源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縣鄉(xiāng)鎮(zhèn)國土資源所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我縣鄉(xiāng)鎮(zhèn)國土資源所人才隊伍結構,經縣編制、人社部門同意,報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縣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部分工作人員充實到我縣鄉(xiāng)鎮(zhèn)國土資源所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選調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二、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國土資源局組織實施,縣編制部門、人社部門全程參與指導,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三、選調計劃
2016年計劃公開選調鄉(xiāng)鎮(zhèn)國土資源所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8名,其工作崗位在鄉(xiāng)鎮(zhèn)國土資源所,選調計劃見(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選調相關事宜可以通過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桑植縣公眾信息網、桑植縣國土資源局門戶網站查詢。
四、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45周歲以下(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五、選調范圍
全縣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含2002年后因機構改革轉企改制和保留自收自支身份的原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六、報考辦法
本次選調采取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方式。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桑植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744-6236970
3.報名流程:考生自行下載《桑植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用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手寫),準備兩張同底證件照→按照報名登記表要求到所在單位、編制部門審核→持報名表和報名所需提交的資料(檔案管理部門出示的年齡認定證明)到報名工作人員處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收取一張報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報名成功。
4.報名要求
考生報名時提交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忌峁┑馁Y格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忌鷤卧煊嘘P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5.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時,須當場提供本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調動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調動。
6.領取準考證
領取時間:2016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領取地點:桑植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
七、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選調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試卷總分100分,時量120分鐘。
2.時間:
3.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忌鷳礈士甲C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并公告。
(二)面試
在報考同一職位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參加考試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
結構化面試工作由國土資源局組織實施,面試方案須報縣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面試資格(以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書面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三)考試綜合成績合成和排名
1、考試綜合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2、考試綜合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按考生試卷客觀題部分實際得分排名。
八、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負責。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起3個工作日內,向縣國土資源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由縣國土資源局組織實施??疾熘攸c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選調人員,不予辦理調動手續(xù)。經縣人社局、縣編辦審核后,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九、公示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yōu)提出擬調動人員名單,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統(tǒng)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調動人員,由縣人社局、縣編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調動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辦理流動調配手續(xù),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xù),因公示出現(xiàn)不合格或放棄流動調配的,按照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十、紀律規(guī)定
報考人員在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紀違規(guī)。對替考、圍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選調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lián)系方式(手機或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44—6231830、6222854。
十二、本次公開選調相關政策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辦和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附件:1.桑植縣2016國土資源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職位表
桑植縣國土資源局